中國航天系統科學與工程研究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
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在航天培養高層次人才選拔中起著重要作用。為切實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現將中國航天系統科學與工程研究院(以下簡稱系統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則
在2023年的復試工作中,嚴格執行《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復試組織工作。要樹立“質量第一”的意識,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要加強復試規范管理,科學制定考查內容,強化監督,確保錄取公平公正。
二、組織與管理
(一)成立系統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由系統院黨委書記擔任組長,系統院人力資源部、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共同參加的系統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組織開展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與巡視。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領導本單位復試小組組織復試工作,確保復試工作有關保障措施和規章制度落實到位。
2.建立健全本單位復試小組集體決策和監督機制,以及復試錄取工作應急機制。
3.遴選經驗豐富、責任心強、公道正派、業務水平高的導師參與復試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4.要針對本單位的學科專業特點,精心組織復試小組設計復試內容,確保隨機抽取復試試題,體現復試考試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5.負責對本單位復試小組組織開展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與錄像巡視,確保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
6.負責審核本單位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以及錄取名單的確定和上報。
7.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投訴和舉報,妥善處理好復試、錄取環節的爭議。
(二)成立系統院招生工作小組
系統院招生工作小組在系統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開展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處理、上報復試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由人力資源部領導擔任,須包含研究生導師、研究生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有關人員。
(三)復試小組
復試小組組長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擔任,成員不得少于5人,成員須由相關專業的專家(至少含3名研究生導師)組成,安排1名秘書(不是復試小組成員),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協調工作進度等相關事宜。
復試小組的主要職責:
1.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復試考核。
2.負責在復試之前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確保每位考生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統一。
3.在復試之前,由組長或組長指定的小組成員對本組進行復試培訓(培訓須錄像),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4.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小組成員須遵守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現場獨立評分,并給出結論。
5.復試過程須全程錄音錄像,并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
(四)復試培訓
系統院招生工作小組將組織復試培訓,組織學習教育部及北京市2023年研究生招生相關文件精神、系統院2023年復試工作方案,使復試有關人員明確職責、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對復試評委明確工作紀律、復試原則、復試程序、復試要求、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三、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調劑考生初試總分≥310分,且滿足:英語(一)≥45分、數學(一)≥75分,其他科目達到國家A區工學門類相應科目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條件。調劑考生須滿足系統院2023年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調劑考生),應符合系統院2023年碩士生招生的報考條件,初試科目應與調劑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國統考科目必須相同,調劑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二)調劑要求。不接收跨學科門類的考生調劑;不接收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調劑;在校期間品學兼優,須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調劑工作由系統院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五、復試要求
(一)強化復試考核。堅持立德樹人,以德為先,著力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從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認真考核考生的現實表現。
系統院采取“函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函調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己瞬缓细裾呷∠鋽M錄取資格。
(二)采取差額復試,各培養單位參加復試考生人數不能低于本單位2023年下達招生計劃數的130%。
(三)復試須全程錄音錄像。
(四)所有復試材料由系統院招生管理部門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六、復試考生
(一)復試前提交材料
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提交以下紙質版材料: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附學生證)復印件;大學期間全部課程成績單或檔案中成績單(加蓋檔案單位公章);《政治審查表》;本科畢業論文(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開題報告);外國語水平證書復印件;計算機水平考試證書復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不允許使用任何技術進行處理);代表性科研成果(學術論文、發明專利等);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其他能證明自身學習能力、科研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的材料。
(二)考風考紀要求
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系統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復試主要方式及內容
復試包括筆試、面試和綜合素質測試。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綜合素質測試不計入復試成績。筆試、面試和綜合素質測試由系統院統一組織。
(一)筆試(滿分100分)
專業基礎課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小時,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二)面試(滿分100分)
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核學生英語聽力和口語、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培養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
(三)綜合素質測試
每位考生須接受綜合素質測試。
八、錄取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錄取。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面試、筆試各占50%。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按各專業總成績的名次排序由高到低進行錄取,總成績相同者,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擬錄取的考生須在4月26日前將體檢報告寄至系統院,考生須在所在地的二級甲等及以上公立醫院體檢,必檢項目應包含基礎檢查、內科、外科、五官科、心電圖、血液檢查、胸片檢查,體檢結果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九、日程安排
時間 | 內容 |
2023年4月6日—12日 | 考生資格審查 |
2023年4月13日上午 | 考生報到 |
2023年4月13日下午 | 筆試、綜合素質測評 |
2023年4月14日 | 面試 |
2023年4月15日 | 上報擬錄取名單 |
2023年4月26日前 | 體檢報告郵寄至系統院招生管理部門 |
十、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問責制度
系統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
系統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督查,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系統院招生計劃、調劑信息、復試工作方案、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復試專業等信息)、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排名、擬錄取專業等信息)將在研招網和“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向考生公布,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四)實行復議制度
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系統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主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考生和社會輿論的咨詢和監督。
系統院招生咨詢電話:010-89061669
系統院招生專用郵箱:caeccyjs68193064@163.com
系統院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小街2號院1號樓
系統院監督舉報電話:010-89061537
北京教育考試院監督舉報電話: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