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劑政策
調劑政策
調劑工作
(一)報考我校各專業的合格考生,總分排名無法進入原報考志愿(報考專業和學院)復試者,學校按考生總分排名依次向同專業有缺額的學院進行調劑。
(二)報考我校各專業合格考生按照排名無法進入原報專業復試者,學校將公布缺額專業和接收調劑條件,考生填報志愿,學校按規定原則調劑安排復試。
1.報考我校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并分別達到我校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分數線但排名無法進入報考專業復試的合格考生,可分別申請調劑到符合接收條件要求的臨床醫學或中醫專業學位空額專業,或申請調劑到符合接收條件要求的學術學位相關專業;報考我??谇会t學專業學位的合格考生可以申請調劑到口腔醫學學術學位。
其中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考生申請調劑到臨床醫學學術學位相關專業時,原報專業學位、學術學位的考生分別排序,原報學術學位考生優先。
2.報考我校臨床醫學或中醫學學術學位并分別達到臨床醫學或中醫學學術學位分數線但排名無法進入報考志愿復試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符合接收條件要求的學術學位相關專業。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學學術學位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學專業學位各專業。
3.報考我校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學術學位并達到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學術學位分數線但排名無法進入報考志愿復試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符合接收條件要求的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相關專業;
4.報考我校護理學學術學位并達到護理學學術學位分數線但排名無法進入報考志愿復試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符合接收調劑要求條件要求的護理專業學位,或申請調劑到符合接收條件要求的護理學科以外的學術學位各專業。